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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执行双被罚,法官巧结连环案

  发布时间:2016-11-25 11:05:36


     2016年11月23日,大雪纷飞,气温骤降。此时潢川法院执行的两案三名当事人张某、李某、王某来到执行局,要求兑现原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该案是一起连环执行案,李某应给付张某借款30000元,张某又应给付王某借款30000元,原执行和解协议期限已到。

    张某、李某、王某三方在沟通兑现过程中,因言语不和,张某与李某发生冲突,执行干警及时制止并对负有责任的李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事后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配合执行人员将自己的车辆开到法院。但此后张某依然不依不饶,坚持要求对李某给予进一步处罚,由于一时情绪激动,在执行局办公室用茶杯等物品对李某进行攻击,并损坏部分办公用品,在执行人员再一次控制下,制止了事态的发展。

    鉴于张某、李某的行为已妨碍法院的执行活动,为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和执行工作严肃性,经合议庭合议并报主管院长批准,法院对李某和张某分别作出司法拘留7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通过对李某、张某进一步批评教育,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书写悔过书请求相互谅解,同时积极缴纳罚款。法院考虑到双方能认识错误并愿意赔偿损失,且张某还有两个孙子要带;李某也积极筹钱还款,于是暂缓对李某、张某的拘留。随后,执行人员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李某的思想工作,李某自愿用其名下的车辆担保,并表示如果在15天之内不能还款,愿意将该车辆评估拍卖用于还款,张某也表示在李某还款后及时将该款还给王某。至此,一起连环执行案件圆满和解执结。三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陈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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