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观念,增强安全及法律意识,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2017年3月9日下午潢川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与团县委联合到潢川县第二小学开展以“校园安全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活动。
团县委书记卢静静、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李莹、副庭长董飞一行,为700多名小学生讲授了安全知识、违法犯罪预防方法。团县委书记卢静静鼓励同学多学法、守法、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少年庭副庭长董飞做了主题讲解,针对我县校园安全状况,为同学们讲授了交通安全、活动安全、交友原则、上网注意事项及女同学如何预防性侵等,告诫同学们要牢记8条安全小常识。提高同学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同学们的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以案释法,着重讲了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网吧等9种不良行为和9种严重不良行为,并结合近年来发生在潢川校园的真实案例,并分析了这些行为的严重后果。告诫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要从小做起、从平时生活点滴做起,克服、杜绝不良习惯。
这些发生在大家身边的真实案例对广大师生震动很大,引起了同学们的议论和反思。老师们认为以案说法形式很生动,学生容易接受。将安排专题班会,组织同学们讨论、谈感想,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在校园里营造学法、守法、人人注重安全的氛围。以后将长期开展法制教育,构建和谐、安全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