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支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4月13日,潢川法院邀请省人大代表、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兴伍,市人大代表刘国华、胡星,县人大代表冯建平、焦劲松,县政协委员杨晓明旁听了三起拒执罪自诉案件的庭审。
这三起案件的被告人均存在拒不申报财产且经人民法院拘留后仍拒不履行等行为,涉嫌拒执犯罪。申请人在向有关机关提出控告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向潢川法院提起自诉。
当天上午,我院经审理后当庭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被告人李某某1000元罚金。
《河南经济报》、《东方今报》、《信阳日报》、《信阳晚报》、信阳电视台、信阳市教育电视二台、潢川电视台、潢川政府网、潢川网、潢川在线等新闻媒体的记者现场报道案件审判。我院官方微博对本次审判全程进行了图文直播,市中院政治部现场指导并同步微博直播。我院还组织了20多位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参加了旁听。
省人大代表周兴伍在旁听后说,失信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司法权威,应当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的空间,助力诚信社会建设。潢川法院集中审判拒执罪案件让我们看到了法院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中所做的努力,我们对法院的工作是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