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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巧执七旬夫妻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7-06-17 20:03:07


    6月13日下午,在潢川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手里紧握着刚刚领到的20000元钱,内心百感交集。她是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王某与刁某(女)原系一对夫妻,如今均已年逾七十。两人曾一起走过几十年的岁月,育有两女一子,却因家庭琐事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多次向法院起诉离婚。2017年4月,经法院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同时判决王某向刁某支付经济补偿款及损害赔偿款共计100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没有履行给付义务,刁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通过仔细查阅卷宗,向当事人及其直系亲属详细了解情况,认真查实两位老人的生活状况,仔细梳理双方矛盾产生的根源及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的原因。执行法官与合议庭成员认真研判讨论,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履行能力等因素,在弥合双方亲情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和解手段为主、强制手段为辅的执行方案。动员当事人的子女参与调和,充分利用亲情关系对双方进行劝服,再由执行法官、执行局负责人递进式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做和解工作。

    6月13日,在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两位固执的老人终于就如何支付补偿赔偿款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分期支付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对执行法官的辛苦努力都表示十分感谢。

责任编辑:陈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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