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下午,潢川法院法庭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本次活动由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法庭支部书记马亚东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及非党员工作人员共计18人参加会议。
活动中,马亚东同志首先领学《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到会党员现场交纳7月份党费。之后,大家在马亚东同志和支部组织委员苗勇同志的带领下,学习了《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活动中,马亚东同志首先领学《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到会党员现场交纳7月份党费。之后,大家在马亚东同志和支部组织委员苗勇同志的带领下,学习了《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