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法院执行局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日前,该院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于惠冰带领执行人员,再次深入到该县龙头企业华英公司,主动介绍案件的执行情况,听取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执行案件的意见和建议。
该院共受理华英公司申请执行案件6件,目前已经执结3件,还有3件未执结。于惠冰逐案向华英公司主要负责人介绍了案件的执行情况。对3件未结案件共同与华英公司负责人逐案分析了未结原因,商讨执行方案,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执行计划。
随后,潢川县法院执行局迅速组织精兵强将开展执行工作。7月24日,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被执行人芦明生与华英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庭兑现款项2万元;7月28日,在华英公司的配合下,该院执行局对长期躲避执行且影响恶劣的被执行人张有新依法进行司法拘留,执行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通过主动走访,上门服务,加大执行,潢川县法院为龙头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也进一步增加了企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