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9日上午,潢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在潢川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共分为两个部分:2017年主要工作和2018年工作意见。
《报告》指出,2017年,县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坚强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司法改革,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共受理各类案件6331件,审执结5855件,其中,受理诉讼案件4879件,审结4710件,结案率96.5%,收、结案同比增长56.5%和67.2%;增幅居全市第3位;受理执行案件1452件,执结1145件,执结率78.9%,收、执结案同比增长86.2%和84.7%,到位执行标的款7007万元,执行工作质效稳居全市法院前列,得到省法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蒋克勤,县委书记赵亮的批示肯定。2017年11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在潢川县召开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汇报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詹玉锋和视察组成员对县法院执行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报告》从六个方面回顾了潢川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体现新作为。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76件621人,有力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728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发展环境。审结行政案件61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25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破解执行难题树立司法权威,开拓新局面。聚焦查人找物难、应对规避执行难、财产变现难等难题,坚持以打促执,保持高压态势,突出强制执行;坚持理念创新,集约规范执行,突出规范执行、信息化执行;坚持联动执行,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三是聚焦司法需求践行为民宗旨,回应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便民利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投身脱贫攻坚,用心用情用力扶贫;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办好民生案件,依法维护民生权益,被省高院表彰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四是落实改革举措提升司法能力,呈现新气象。推进落实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家事审判、环境资源审判等审判制度改;推进审判工作信息化改革,切实增强法官履职能力,努力提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五是加强思想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塑造新形象。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院各项措施,强化执纪问责;以党建引领队伍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营造良好党建工作氛围,解决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两张皮”问题。六是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谋求新发展。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监督,以监督促公正、求发展。
《报告》提出了潢川法院2018年的工作思路:一是积极履职尽责,护航经济社会大局;二是落实改革举措,集聚科学发展动能;三是夯实为民基础,拓展深化服务方式;四是强化干警素质,打牢队伍建设根基;五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郭院长最后说,新的一年,潢川法院决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工作,为决胜全面小康,为加快建设“五个潢川”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