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本院新闻

潢川法院合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盗窃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

发布时间:2018-07-18 11:44:23


   为贯彻落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盗窃诈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7月16日下午,潢川法院合并召开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盗窃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在家院领导,两个领导小组的成员参加会议,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程有林主持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建国传达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

   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程有林传达了市中院《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和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我院扫黑除恶和打击盗诈两项工作开展情况。

   就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盗窃诈骗专项行动这两项重点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长林强调:

一是政治上更高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部署开展的,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基础;盗窃诈骗案件的多发、高发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有效遏制盗窃诈骗犯罪的高发势头,是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和迫切要求。我们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工作责任、更严的工作标准,兼顾两类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将涉黑恶类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努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深入。

二是学习上精准掌握。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学习好、掌握好涉黑恶势力、盗窃诈骗犯罪相关法律规定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司法解释,领会好上级党委、上级法院的会议精神,在案件审理中准确运用。

三是办理上依法严格。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强化证据意识,严格证据标准,严守法律底线,依法准确定罪、公正量刑,做到强化政治意识和严守法律底线相结合,既讲政治又讲法律,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对起诉来院的涉黑恶势力、盗窃诈骗犯罪案件,要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开庭审理,提高案件审判效率。

四是整体上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对上做好材料上报,对外做好工作协调,对内做好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组成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搞好衔接,在案件审理、信息整理、工作宣传、后勤保障等方面形成合力。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盗窃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潢川法院先后两次分别对3起涉黑恶势力犯罪、4起盗窃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盗窃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各1次。截至6月30日,共受理涉黑恶类案件20件41人,已审结15案28人,结案率75%;共受理盗窃诈骗类案件36件52人,已审结29件41人,结案率81%。

责任编辑:李方正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