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潢川法院于11月5日至11月7日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集中执行一批当事人反应强烈、社会影响力大且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收官之战。
11月5日凌晨5点20分,天色尚未透亮,空中飘起了细细的雨丝。潢川法院52名干警已整齐列队,集结完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建国作简短的战前动员后,干警们按照既定计划分成三组,分别由刘院长及院党组成员仇登涛,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国斌带队,前往预定地点开展执行行动。
5点47分,第一名被执行人宋某在家中被找到,执行干警将其带上警车,拘传到法院。
6点15分,在彭店乡街上郑某家中将其找到,拘传至院。
6点20分,一组执行干警来到开发区肖某家经营的旅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打开房门后发现无人居住,执行干警继续搜索旁边的房间,此时肖某的父亲磨磨蹭蹭不肯拿出钥匙,经过一番劝说,房间被打开,房内一片凌乱,明显有人居住却无人影,执行干警掀开被子还有余温,经过仔细搜索最终在卫生间的窗台外发现攀在窗沿上的肖某,肖某被当场拘留。
6点30分,执行干警再接再厉拘留了被执行人赵某。
接着,被执行人钱某、黄某也被成功拘留。
对于被执行人不在家中的,执行干警采取在门口张贴公告、对家属释法说理的方式,敦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
上午10点,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建国,党组成员仇登涛,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忠对今天被拘留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训诫教育,再次敦促他们认清形势,尽早履行义务。
全天共执行案件28件,执行完毕4件,达成和解协议5件,执行到位金额101.4万元,拘传4人,拘留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