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执行到位了,太感谢你们啦!” 3月5日下午,从执行人员手中接过执行款,申请人谢某高兴地说道。

涂某从事园林绿化工作。2017年11月,涂某向谢某购买绿化苗木,总计欠款76万元久拖不付,谢某无奈向法院起诉。在潢川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期限。但期限届满后,涂某仍然没有支付苗木款,谢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依法向涂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因涂某身在外地,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敦促其还款,涂某均以种种理由一再推托。执行人员通过财产查控系统查询发现,涂某的银行帐户内有部分可供执行的存款,便立即将涂某账户内的存款冻结,扣划到执行账户内,同时着手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没想到执行人员行动如此迅速,涂某也无法继续“淡定”下去了,很快便联系执行人员协商还款事宜。


3月5日下午,涂某从外地赶回潢川,将10万元现金交到执行人员李世林手上,并通过转账支付了剩余欠款。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