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英名垂青史 鲜花慰忠魂 ——潢川法院参加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发布时间:2020-10-15 09:55:25


青山埋忠骨,鲜花寄哀思。9月27日上午,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国斌一行前往桃林铺镇雷胜村,参加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与县检察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一起,在明保汉烈士墓前,敬献花篮,鞠躬行礼,缅怀革命先烈,致敬人民英雄。

明保汉,男,山东人,1949年2月2日在桃林镇雷胜街牺牲。牺牲前年仅19岁,是解放军某部指导员,当时为雷胜岗的农村土改工作队队长。当年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时,解放军42军125师在这里与国民党58师激战数日,解放了包括雷胜在内的大片土地,明保汉十五岁参加了解放军,转战南北,随军来到雷胜留下搞土改工作,这里虽然解放了,但解放大军走后,当地的地主武装,小炮队组织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他们一面表示支持政府工作,一面暗地里搞破坏活动。1949年2月2曰这天,小炮队成员密谋攻打白露河区政府,另一部分小炮队成员以找明指导员送草鞋为名,将明指导员围在原雷胜天主教堂的一间办公室内,明指导员一看形势不对,夺门而出,边退边战,看见前面有小炮队的成员把守,又撒至后门,但后门也被小炮队事先拴住,明指导员也打边开门,但终因寡不敌众,牺牲在后门旁。乡亲们含泪将明指导员安葬在雷胜北头的山岗上。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批准明保汉为烈士。

金秋时节的雷胜村,青山叠翠,云淡天清。明保汉烈士墓在苍松翠柏的环绕中,朝着家乡山东的方向,庄严肃穆。大家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来到墓前,行默哀礼,三鞠躬。

刘国斌上前郑重整理花篮缎带,缎带上“革命烈士永垂不朽”8个大字熠熠生辉。

漫长的革命斗争岁月中,千千万万中华民族的英雄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人民的幸福,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生取义,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为我们创造了今天的和平、文明和繁荣。

责任编辑:郭俊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