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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自然和谐共生——潢川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广场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6-07 09:54:19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旨在进一步唤醒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6月4日上午,潢川法院在县会展中心广场参加“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刚和法院干警一起在宣传活动主题为的活动幕布上签字。

陈刚来到我院展区,查看我院宣传氛围。

法院干警结合日常审判经验,向群众讲解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讲解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让更多的群众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责任编辑: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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