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法院好啊!真正为俺老百姓着想呐……咱再也不干违法的事了!”。这个已被潢川县法院判处刑罚的胡义发逢人便夸。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但他仍沉浸在深深的感动之中。
今年53岁的胡义发系河南省潢川县踅孜镇人,因患重病下肢疼痛瘫痪多年。家里为其治病已是倾其所有,债台高筑。2008年年底,其妻拿回家一颗在外拾到的罂粟种子(俗称“大烟苞子”)。听人说用“大烟苞子”熬水喝可以止痛,饱受病痛折磨而万般无奈的胡义发便寻思着以此来止痛,便于2009年春天把罂粟种子种到自家地里。2009年5月9日,当地派出所巡逻时发现种植的一片罂粟,铲除后经清点共计640颗。胡义发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案件起诉到潢川县法院后,考虑到被告人胡义发的身体已不便到法院审判庭开庭受审的状况,该院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冒着酷暑炎热,审判长带着审判人员和人民陪审员,把“法庭”搬到了被告人胡义发家里。开庭那天,在被告人胡义发家的院子里,“法庭”周围围满了旁听群众。
鉴于被告人胡义发认罪态度好,且身患重病,判处非监禁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合议庭经合议后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胡义发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围观群众对法院宣判结果拍手称赞。
潢川县法院人性化审判办案深深感动了胡义发,他只等法庭宣判后拖着病残的身子去坐牢,没想到自己不但没有坐牢,还受到法院这般关怀和体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