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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潢川法院检查指导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贯彻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11 11:22:48


10月9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丕文带领执法检查组成员到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检查指导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贯彻执行相关工作,潢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刚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信访接待中心,感受窗口接待服务氛围,在诉讼服务中心,详细了解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案件流程集约化办理等系列创新举措,在审判庭,了解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情况。

民一庭庭长李智勇结合工作台账资料,详细汇报了潢川法院在贯彻落实“两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总体情况。

许丕文对潢川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强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和主体人合法权益,通过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深化便民利民措施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强调,开展执法检查就是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找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症结。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保障,县法院要主动靠前、担当作为,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积极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陈刚表示,将以此次检查指导为契机,在县人大的指导下,完善、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法院职能,思想认识上更清醒、具体工作上更努力,联系工作实际,进一步推动提升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仇登涛,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国斌陪同检查。

责任编辑:朱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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