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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信息化应用数据通报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1-11-29 10:06:03


潢川县人民法

 

 

潢川县人民法院

20211-3月网上办公办案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落实网上办公办案常态化,巩固智慧法院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的成效,根据省院2021年第三期通报数据、市中院2021年第3期通报数据,进一步对我院网上办公办案情况进行整体分析,具体通报如下:

一、平台应用情况

(一)网上立案

第一季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下同)我院审判案件新收案2512件,网上立案申请3532件,立案成功2205件(含调解转立案),网上立案率87.78%,高于全省同期平均数79.13%,高于我院去年全年75.93%,市排名第5,省排名71。执行案件新收案984件,网上立案成功607件,网上立案率61.69%,低于全省同期平均数76.33%,高于我院去年全年24.62%,市排名第8,省排名第127。

(二)网上交费

第一季度我院交费总数为2059笔,其中网上交费1999笔,占交费总笔数的97.09%,高于全省同期平均数78.57%,高于我院去年全年68.37%,排名第4,省排名第11。

(三)网上开庭

第一季度我院开庭总数为654场,其中网上开庭40场,占开庭总数6.12%,略高于全省同期平均数5.92%,低于我院去年全年9.44%,市排名第1,省排名第50。

(四)电子送达

第一季度我院审判案件和执行案件电子送达共1070次,案均送达次数0.27次,低于全省同期平均数1.06次,低于我院去年全年0.86次,市排名第8,省排名第169。其中,李魏巍团队、刘斌团队、许振威团队、潘虹团队2021年送达次数为0。

(五)网上阅卷

第一季度我院民事、行政已结+未结案件数为2564件,网上阅卷审查合格数为4件,案均网上阅卷数为0.0016件,低于全省同期平均数0.08件,市排名第9,省排名第147。

(六)网上证据交换

该指标计算方式为:网上开庭次数+网上证据交换次数/民事行政一审已结+未结案件数,第一季度我院网上开庭40次,网上证据交换0次,案均网上证据交换数0.0156次,低于全省同期平均数0.04次,市排名第4,省排名第147。

(七)律师服务

第一季度我院律师服务应用次数为2217次,案均律师服务应用次数为0.86次,高于全省同期平均数0.32次,市排名第8,省排名第96。

(八)网上调解

第一季度我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受理调解案件(含诉前、诉中、当事人申请)408件,调解完成(含旧存案件)443件,调解成功率为61.40%,高于全省同期平均数49.24%,市排名第3,省排名第60。其中,录制音视频的案件占比为0.49%,低于全省同期平均数24.26%,市排名第10,省排名第171;调解平均办理时长为23.3天,低于全省同期平均数14.76天,市排名第11,省排名第108。

(九)庭审直播

第一季度我院庭审直播325场,庭审直播率为22.06%,低于全省同期平均数29.03%,市排名第7,省排名第78。第一季度直播案件数少于5个的团队是:刘枫团队1件,李巍魏团队2件、骆震团队3件、杨海鸿团队2件、肖燕团队2件、万筱团队0件、邓宇平团队0件。

(十)裁判文书上网

第一季度我院裁判文书上网1557份,上网率81.09%(含上年度已结案件本期间上网文书),低于全省同期平均数100.57%,市排名第6,省排名第111。

(十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

第一季度我院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为96.09%,高于全省同期平均数94.2%,市排名第4,省排名第47。

(十二)智能辅助办案(中院已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进行了全市法院集中视频培训)

1、智能文书

第一季度我院智能文书平均使用率为49.18%,低于全省同期平均数80.17%,高于我院去年全年31.71%,市排名第5,省排名第155。

2、电子签章

本年度省院电子签章率计算方式变更为:裁判文书签章数/审判、执行已结案件合计数。第一季度我院裁判文书电子签章率为80.57%,低于全省同期平均数83.46%,低于我院去年全年100%,市排名第4,省排名第117。请执行局立即开始使用电子签章系统处理文书。

3、文书智能编写

第一季度我院文书智能编写使用率为0.19%,低于全省同期平均数38.81%,市排名第11,省排名第180。

4、类案智能推送

第一季度我院案均类案智能推送使用次数为0.29次,低于全省同期平均数0.87,市排名第4,市排名第85

(十三)网上信访

第一季度我院来访登记案件数3件,网上信访申请数0件,网上信访率0%,低于全省同期平均数0.33件,市排名并列第1,省排名并列第1。

二、小结

第一季度,我院居全市法院第5位,省法院考核的19项指标中仅有2项位于全省前40名,分别为:网上交费、网上信访;有5项位于第140名以后,分别为:电子送达、网上阅卷、网上调解音视频案件占比、智能文书、文书智能编写使用率,相关软件系统应用有待继续加强。

 

 

综合办公室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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