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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信息化应用数据通报第八期

发布时间:2021-11-29 10:14:16


潢川县人民法

 

潢川县人民法院

20211-11月网上办公办案情况通报

第八期

 

本次通报为智能文书编写使用情况专项通报。

1.本月,我院仅有魏明星团队、李智勇团队、万筱团队登录过文书智能编写模块,共7次。其中仅万筱团队有2次有效数据。

2.截止今天,该考核项我院总共仅为51案次,覆盖率0.74,位列全省倒数第1。

3.再次提醒,该项应用质效考评内容是文书智能编写在已结案件中的覆盖率。各审判团队在案件办理中要随案件进度及时填写表单数据,则格式文书可以自动生成,结案文书可以智能编写,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只需完成校对工作即可,既可以大大降低文书编写工作量,又可以满足本项考评指标。每案要求最少1份由“智能文书”模块生成或上传的文书。本项指标成绩与各团队年底绩效挂钩。

 

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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