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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定同志任潢川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发布时间:2022-04-24 09:02:08



4月22日下午,在潢川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潢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李柏定同志被任命为潢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并经潢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票决结果,成为潢川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在所有参会人员的见证下,李柏定作为领誓人进行庄严的宪法宣誓,对党和人民做出郑重承诺。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国平为李柏定颁发任命书。

责任编辑:刘宇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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