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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法院2009年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十件实事

发布时间:2009-11-06 17:47:16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潢川县人民法院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重点,结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和本院实际,2009年向社会郑重承诺为民办好十件实事:

一、在立案大厅或机关门口设立导诉台或引导员,对来访来诉群众进行引导,提供咨询,方便群众诉讼。

    责任单位:立案庭及当日值班部门

二、落实7个人民法庭“五日四夜”工作日上岗(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班、周一至周四夜晚值班)制度,方便农村群众诉讼。

责任单位:7个人民法庭

三、确定每周一为院长接待日,由院长或副院长接待当事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继续开展“大接访”活动,5月和9月各开展一次集中接访活动。

责任单位:立案庭、监察室、院直审判和执行部门

四、在双休日、节假日设立“假日法庭”,方便工作日较忙的当事人进行诉讼。

责任单位: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

五、开展“调解年”活动,加大调解力度,加强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对接,构建调解网络,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在6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在40%以上,民事案件调解率在50%以上。

责任单位:刑事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7个人民法庭

六、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刑事自诉案件巡回审判率在35%以上,民事案件巡回审判率在25%以上,人民法庭民事案件巡回审判率在50%以上,行政案件巡回审判率在25%以上。

责任单位: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7个人民法庭、行政庭

七、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确保200712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基本执结。

责任单位:执行局

八、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等依法不宜公开的裁判文书外,20096月底前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单位:各审判业务部门

九、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对被告人无力赔偿、经济特别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救助。

责任单位:行管科

十、聘请10名廉政监督员,经常邀请他们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参加座谈,听取他们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意

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责任单位:监察室

 

 

 

00九年三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张振芳    

文章出处:潢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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