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效审理涉企纠纷案件,近日,潢川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大程度减轻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0年12月份起,被告汪某因经营需要,多次在原告河南某材料有限公司购买生态胶、陶瓷胶等建筑材料。原告通过物流进行发货或者由被告上门提取货物。截止2022年5月1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5250元未支付。原告在被告欠款期间多次找被告索要欠付货款,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无奈之下,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潢川法院。
承办法官刘枫在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存在长期的生意往来,且涉及营商环境,原告系小微企业,刘枫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判决并不难,但是一纸判决书容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难。为了让原告及时拿到款项,同时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压力,刘枫随即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沟通,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细致耐心地给被告释理说法,告知其不支付货款的法律后果;同时,法官劝说原告体谅一下被告的难处,双方退让一步,宽限被告的还款时间。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是承办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体现。
下一步,潢川法院将继续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点,积极采用调解方式化解涉企纠纷,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