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员接待日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畅通执行案件当事人与执行员的沟通渠道,为当事人及时全面了解案件进展、反映诉求、解惑答疑、配合执行等提供便利,增加司法透明度、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本院执行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行“执行员接待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地点:执行接待大厅(本院大门东侧)
二、接待内容:各执行员在固定工作日集中接待执行案件来访当事人,当事人可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等其他问题,请各当事人知悉,合理安排来访时间,非接待日原则上不予接待,有特殊紧急情况可提前电话预约执行员
三、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案件相关材料进行登记,按照登记顺序轮候接待。多人集体来访的,应当推选出不超过3人的代表进行陈述。
2、来访人员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组织人员管理指挥,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无理纠缠,避免影响其他来访者接访秩序和法院工作秩序。违者将严肃处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安检,不得携带危险、爆炸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不得损毁公共财物。
4、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5、来访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反映有关情况和提出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潢川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因执行工作的临时性、机动性特征,执行法官经常因突发情况临时外出办案,当事人、代理人有时候给法官打电话或者未经联系直接到法院要求见法官,可能会出现无人接听或无人接待等现象,给当事人造成了“执行法官人难找、面难见”的误解。
开展执行员接待日,不仅可以现场解答执行当事人咨询,更能及时告知执行案件进展,接收财产线索及证据,增强释法说理,推动问题实质解决,提高执行质效。同时,来访群众也应尽量做到互相理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反映诉求。
为避免群众跑错、跑空,现将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员接待时间、执行员电话向社会公众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