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闾河水产养殖公司能够继续生产经营,法院做了大量的工作,是法院主动服务大局、主动服务乡村振兴、主动服务市场主体的生动实践,我们张陶乡党委、政府要为市法院点赞。”息县张陶乡政府副乡长黄海在息县闾河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破产和解协议签约仪式上说到。5月22日,息县闾河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简称闾河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息县张陶乡闾河公司现场召开,表决通过了《息县闾河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破产和解协议(草案)》,并举行了破产和解协议的签约仪式。该案以破产和解结案。
闾河公司于2016年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租赁息县张陶乡余老庄村土地350亩,承租10年(2017年至2027年)主要从事水产养殖和农作物种植业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一直响应国家政策方针,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为当地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该公司是当地重点扶贫企业,企业成立至今每年固定投入二十余万元在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中,2019年4月投资五十余万为张陶乡余老庄村修扶贫水泥路一千一百米,通过提供工作岗位、入股分红、贷款分红等途径帮扶当地一百余户贫困户顺利完成脱贫。
闾河公司在经营的前几年,获得了可观的收益。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再加上闾河公司养殖、种植的经营活动需要周期,公司经营困难,经法院执行仍无法偿还息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息县农商行)的二百四十余万元贷款。息县农商行遂在执行阶段申请闾河公司破产。2023年2月28日,信阳中院执行局将该案移送破产审查。3月23日,信阳中院破产合议庭裁定受理对闾河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
在接收案件后,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实地走访闾河公司,详细了解企业情况,发现闾河公司有挽救的价值。闾河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养殖、种植的经营活动需要周期,暂时无法偿还全部贷款。现在进行破产清算程序,因农作物、养殖尚未成熟,会导致经济损失。现有价值变现较难,且全部变现后的价值也不足百万元,与对外负担的债权差距较大。息县农商行将无法主张全部债权,导致存在一大笔坏账无法收回。如果能够破产和解或重整,让闾河公司生存下去,一季麦子、一季稻谷和水产养殖,据测算该公司每年可以产生净利润近70万元。对闾河公司本身而言,贷款分期归还,之后贷款不再计息,缓解公司经营压力,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40万元左右,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同时,也让息县农商行的债权也会更有保障,还会继续为当地老百姓带来可观的收益,助力乡村振兴。
案件承办人遂指导管理人着手以破产和解或重整审结该案。经与闾河公司及其股东、息县农商行反复沟通,达成了破产和解方案。破产合议庭踩着破产案件的审判节点,高效开展工作。在3月23日裁定受理对闾河公司的破产清算案后,同步指定管理人,并于5月5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考虑到现在正是农忙时节,不能耽误企业的生产,破产合议庭决定于5月22日去闾河公司的农场现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破产和解协议,并与当地政府一道共同见证和解协议签约仪式。
“破产并不是简单的将企业一棒子打死,当我们发现企业有存续价值的时候,就会积极运用破产和解或重整程序,来挽救企业,挽救市场主体,从而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黄涛说。
在今后破产审判工作中,信阳中院将继续灵活运用破产和解或重整程序,既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同时又挽救危困企业,保护市场主体,以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