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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邻里纠纷几度轻生 法官调和邻上加亲

  发布时间:2009-12-04 17:13:49


 一场因小事而导致当事人几度轻生的邻里纠纷,经潢川县法院用心调解,竟然调出了亲戚相认、邻上加亲的好结果。

    和大多数留守老人一样,陈老太领着两个玩皮的小孙子在家。因拆迁从平房搬至楼房,平日里陈老太不太注意楼上的噪杂对楼下的影响,任由两个孙子不分时间、场合地玩耍嬉戏,严重影响了楼下黄女士正上高三儿子的学习和休息。

经多次提醒仍无改观的情况下,护子心切的黄女士便找来一根长棍,楼上一有动静,她就拿棍捣天花板,还多次上楼敲门与陈老太当面交涉。

因楼上、楼下均不得安宁,陈老太便打电话向外地打工的孩子们诉苦,其儿媳王某闻听黄女士干涉其孩子玩耍之事,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怒匆匆远道赶回,不分青红皂白便找黄女士“理论”。二人话不投机,年轻气盛的王某动手打了黄女士,造成黄女士轻微伤。好面子的黄女士无法接受,认为在众邻面前丢尽了颜面,为此终日郁郁寡欢,曾几度轻生,均被他人发现后劝住。

事后,王某闻风外出躲避,不知所踪。黄女士便一纸诉状将楼上婆媳二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5500元,并赔礼道歉。

承办此案的法官看到精神恍惚的黄女士,心中甚是不安,考虑到原本好好的两个家庭,如今一个外出躲避,一个几度轻生。为促进邻里关系和谐共存,承办法官确定下调解结案的工作思路。

因双方矛盾长、积怨深,一开始承办法官费尽了口舌和心思,双方就是不愿意坐下来好好说话。随之又改变工作方式,邀请双方的亲朋好友和社区街道委员会参与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双方态度逐渐得到缓和,承办法官便主持调解,让他们面对面的自愿沟通协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当双方把话说开后,两家竟然具有亲戚关系。真是应验了一句老话——不打不相识!很快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婆媳二人自愿赔偿原告黄女士医疗费3000元,并当场兑现。随即,黄女士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最后,矛盾对立的邻里两家互谅互让,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张振芳    

文章出处:潢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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