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5日星期六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国庆里的别样风景:法院执行团队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4-10-09 15:11:48



当大多数人在享受难得的长假,筹划着出游或是与家人共度美好时光时,潢川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却在凌晨五点便已起床,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他们怀着对职责的忠诚,放弃了自己的休息时间,毅然投身到执行工作中去。六点,执行干警们在单位门前集结完毕,整装待发,而此时,城市仍沉浸在一片宁静之中。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柏定高度重视、亲自挂帅,用铿锵有力的话语,从“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三个方面为大家作动员讲话,并要求执行干警严明工作纪律,文明规范执行,以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李柏定的话语如同晨钟暮鼓,激励着每一位干警。随着一声“出发”,执行队伍分成几个小组,有序地登上了早已准备好的车辆。闪烁的车灯“吹响”行动的号角,一行人向着执行现场进发。车窗外,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味道,远处的天际逐渐染上了一抹朝霞。而车内,每个人的表情都严肃而专注,心中充满了对即将展开的执行任务的决心与信心。

潢川县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潢川县某建材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其十日内给付原告“运费258007.87元及违约金7950.8元”,因被告到期未履行,原告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潢川县某建材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内堆放有大量铁托盘,且经过被执行人股东自认该托盘属于被执行人财产,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决定采取强制执行,并邀请公证处、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全程见证。

到达现场后,在李柏定的指挥下,整个执行过程紧张有序。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肖艳茹当众宣读判决书内容,明确此次行动目标。

按照预定方案一组在涉案场地外围拉起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执行现场;二组负责强制执行现场2台货车及2台叉车的有序运转,配合点清铁托盘数量。

经过数小时的紧张工作,上午11点,所有的物品都已经按规定进行了搬离和存放。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顺利完成了强制扣押,整个行动圆满结束。执行干警们虽然疲惫,但脸上都洋溢着成功的喜悦。

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今日被执行人主动腾空房屋,并将钥匙主动交付给了申请人,双方现场完成交接,案件顺利执结。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集中执行的压力下,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案件执行完毕。

一起民间借贷案,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委托家人朋友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给付现金。

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前期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未在家中,今早再次与被执行人联系,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通过其家属履行部分款项。

本次集中执行过程中,共涉及执行案件21件,依法传唤被执行人9人,扣押车辆1辆,执毕案件2件,达成和解6件,执行到位金额35.5万元,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消极执行、逃避执行的不良风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每一次正义的实现都是对法治信仰的坚定回应。这次国庆期间的集中执行行动,见证了潢川法院全体执行干警的无私奉献与不懈努力。正是有了他们的辛勤付出,才使得法律不再仅仅是纸面上的文字,而是成为保护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的强大武器。

“执”为百姓,“行”走不停。潢川法院将继续秉持“执行为民”的理念,充分利用逢年过节等有利时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期待。

责任编辑:刘宇环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