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3月20日,潢川法院聚焦买卖合同等营商环境类案件和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案件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逐一“登门拜访”,精准把握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现场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针对不同被执行人不同案件,因“人”施策、因“案”施策,将释法明理与强制措施相结合,确保执行行动高效开展。
常某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应于2024年12月31日支付欠款3万元。后被告李某未能按时履行,常某向潢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5年3月20日清晨,执行干警在申请人的带领下前往被执行人李某家中,释法说理,讲明利害,李某迫于执行压力,当场履行3万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朱某甲申请强制执行朱某乙民间借贷一案,双方系邻里关系,因该纠纷导致关系僵硬,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3月20日依法将被执行人朱某乙拘传至法院,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履行2万元,被执行人表示会尽快凑齐剩余欠款,于月底前偿还。该案得到实质性进展。
本次执行行动,共执行完毕案件5件,达成和解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19.08万元,拘传被执行人6人。
下一步,潢川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活动要求,以买卖合同类、涉企类案件为重点,立足执行工作职能,坚持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打造有力度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