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潢川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扩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开展专题研讨。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柏定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全体员额法官和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部分班子成员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以学铸魂,筑牢思想根基。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践行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有力保障,自觉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切实将学习融入日常、将作风抓在经常,把严的基调、高的标准、实的举措体现到贯彻落实的全过程、各方面。
要以学促行,强化作风建设。要树牢正确政绩观,坚持“干”字当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漂浮等问题,用心、用力、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惩违法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做足释法明理,做好判后答疑,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以学正风,压实责任链条。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布局,与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发挥“关键少数”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筑牢思想堤坝、扛牢责任链条,在严查、真改、实干中形成“头雁效应”,让守纪律、讲规矩、跟着学、照着做成为我院干警的行动自觉,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