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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熏心建网站传播淫秽 一男子锒铛入狱

  发布时间:2009-12-28 10:37:27


发家致富乃众人所想,生财有道乃致富良方。获取利益,或靠勤劳,或靠智慧,岂能违法乱纪危害社会!1223日,潢川县人民法院对一利益熏心建网站传播淫秽的孙姓男子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罚金人民币10000元,其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18581.36元予以追缴。

2007年,孙某受到网络宣传诱惑,萌发了通过建立手机网站转卖点击量赚钱的念头。20083月至同年10月,其先后开通手机GPRS上网、购买手提电脑、办理CDMA无线上网卡、通过网络学习手机建站技术,并在两个俄罗斯网站注册了二级域名建立自己的网站。随后在其手提电脑中编辑淫秽色情网页,并将通过网络下载的100多张淫秽图片以及通过和其他淫秽色情网站建立链接获取的1308个淫秽视频文件和2162张淫秽图片上传至其网站中,同时在赢点传媒、易蛙传媒和3G传媒三家广告网站注册账号获取链接,建立转卖点击率从中牟利,致使淫秽视频和淫秽图片在互联网上大量传播。从200810月至20096月底,孙某从中牟利18581.36元,其网站受点击达92905次以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振芳    

文章出处:潢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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