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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法院2010年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十件实事

发布时间:2010-04-13 16:30:52


为了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潢川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结合上级要求和本院实际,2010年向社会郑重承诺为民办好十件实事。

一、继续实行7个人民法庭“五日四夜”工作日上岗(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班、周一至周四夜晚值班)制度,方便农村群众诉讼。

二、确定每周一为院长接待日,由院长或副院长接待当事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

三、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等依法不宜公开的裁判文书外,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为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公告依法公开上网;

五、对困难当事人,实行减、缓、免诉讼费、执行费以及司法救助制度;

六、为方便群众,实行预约上门立案;

七、实行“开放日”,每月六日为开放日,公民可观摩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

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对重大疑难案件旁听,接受监督;

九、继续开展“调解年”活动;

十、实行审判活动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凸显司法的“利民性”。

 

 

 

 

00年四月九日

责任编辑:陈 明    

文章出处:潢川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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