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校园安全事故频发,一些罪犯将罪恶之手,伸向无辜的学生,引起社会极大愤慨。我院按照省高院要求积极开展打击侵犯校园安全、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活动,日前,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对抢劫学生并给学生拍裸照的三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被告人张某、刘某、王某初中辍学后,整天游手好闲,无所是事。2009年10月19日21时许,三人预谋到潢川县黄寺岗镇中学抢劫学生钱物。三人窜到该校西围墙外,被告人张某、王某持钢管翻墙进入校园内,威胁张某、王某、陈三名学生翻出校园。在黄寺岗中学西围墙外空地处,被告人张某、刘某、王某对三名学生殴打、搜身,抢走三名学生饭卡、学生证。该伙强迫三名学生脱光衣服,被告人刘某在陈某衣服上洒尿,用手机拍下三名学生裸照,该伙并威胁三名学生第二天送钱来。然后被告人王某再次翻进校园,威胁杨某、蔡某、吕某、邓某四名学生先后翻出校园。在黄寺岗中学西围墙外,被告人张某、刘某、王某对四名学生殴打、搜身,抢得现金57元及饭卡、学生证。该伙强迫杨某、蔡某、吕某脱光衣服,用手机拍下三名学生裸照,威胁第二天送钱给该伙,否则将裸照传到网上。之后该伙回到刘某家,张某、刘某将赃款瓜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三被告人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分别对三名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