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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发布时间:2010-12-22 10:41:07


“近年来,我对潢川法院的总体感觉是作风更民主了,对社会、对群众更负责了。”这是日前在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座谈会上,该县工商联主要负责人讲的。

每年潢川县法院召开此类的座谈会不少于十余次,受邀参加座谈的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单位代表、工、青、妇单位代表、人民陪审员以及社会知名人士等各类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员。潢川县法院以此形式,向社会各界汇报近期法院工作,并征求他们对目前及今后法院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这是近年来潢川县法院为加强和改进民主作风所采取的措施之一。

潢川县法院从近年来群众申诉、上访中发现,即便案件审判完全合法,但不少群众还是对法院工作不了解、对法官的辛苦付出不理解,甚至认为案件办得不公,而不断申诉、上访,也难免引发社会对法院的质疑和担忧,影响到法院工作的成效和权威。为此,潢川县法院党组彻底实现观念创新,由以往的“关门审判”转变为“开门审判”,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措施改进民主作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实现“开门审判”、“阳光执行”。

除上述每年度召开社会各界人员座谈会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外,潢川县法院还在重点个案加强审判公开上下功夫。对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案件”、对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以及双方当事人矛盾对抗激烈的“焦点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当事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代表参加案件的庭审旁听或现场执行。无论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案件,只要是公开审理的,都欢迎代表、委员参与监督整个审理过程。对6起全县影响较大的群体性的拒不腾房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强制执行案件中,潢川县法院邀请了县人大常委会成员2名、居民委员会成员2名以及司法公证人员2名进行现场监督,一天之内把6家拒不腾房户的货物全部登记、清理完毕。执行人员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得到了现场监督人员和过路群众的高度称赞。

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亲身参与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切实感受到了案件的审理难、执行难,裁判结果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更是难上加难,增进了对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文章出处:潢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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