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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林法庭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及时妥善处理一起恶性闹丧事件

  发布时间:2011-07-08 16:38:01


近日,我院桃林法庭会同当地派出所,协助桃林铺镇党委、政府圆满处理一起因邻里纠纷导致服农药自杀进而闹丧的恶性事件,有效地将可能演变成双方家族恶性冲突的重大事件消化在基层。

李某与陈某系我县桃林铺镇全集村村民,两家系紧邻。李某家境特殊,女儿四岁大时不幸溺水身亡,夫妇俩含辛茹苦将儿子养至二十一周岁,并供至大学毕业,不幸儿子于今年上半年染病,医治无效身亡。一双儿女的相继离世,给予李某夫妇沉重精神打击并留下巨大的经济负担。今年六月,李某夫妇用东拼西凑来的钱进行房屋翻建,可与邻居陈某因建房高度问题两家发生争执。六月二十六日,陈某将李某正在建造房屋的模板捣掉。本来因家庭变故对生活几乎失去信心的李某这下彻底绝望了,其怀揣农药闯入陈某家中,独自在陈某家喝下农药,等在外躲避的陈某返回家中发现李某已服毒时,便立即报警,派出所人员赶到现场后,先后将李某送往桃林卫生院、黄岗卫生院及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李某终因医治无效死亡。李某在外务工的亲属闻讯均赶回家中,欲将李某尸体抬入陈某家中。此时,双方火药味十足,剑拔弩张。警情就是命令,桃林法庭工作人员闻讯后立即参与到纠纷解决之中。经与党委、政府、派出所商讨后,决定分头做双方思想工作,从法律上分别阐明双方各自的责任,以及一味蛮干的法律后果。因陈某家境也很困难,一双儿女尚小,母亲年老体衰,需人照料,岳父、母常年有病,瘫痪在床,外债七、八万元。两个特困家庭出现不应有的变故,给调解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但法庭工作人员本着将纠纷、矛盾消化在基层及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不畏酷暑,耐心细致做双方家属的思想工作,通过讲法律、讲情理,经过数回合的交谈、调解,陈某终于答应补偿李某家属六万元经济损失,李某家属亦于当日将其安葬。

桃林法庭这种密切配合当地党委、政府解决突发事件的工作态度,以及稳妥、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各种纷繁复杂民事纠纷的工作方式、方法,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一致赞誉。

文章出处:潢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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