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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追老账,农民守护神”

发布时间:2013-03-11 09:38:32


    谢谢潢川县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维护了我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如果不是他们,我真不知道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了……

    我是湖北的一个农民,肢体伤残,还是特困户。为了生计,常年在外四处打工。我们农民工靠体力吃饭,因为身体的原因,我的头脑灵活些,慢慢地就形成了小规模的施工队。几年前,我带着同村的20名农民工,从生活在湖北省谷城县的偏远农村来到河南省商丘市打工。经过艰苦的努力,我们从潢川籍谷姓包工头手中顺利的得到了某小区住宅楼的贴磁砖、室内粉刷等8项工程。

    争取来的工作不容易,我们都特别珍惜,特别卖力。经过几个月的辛苦努力,工程按时完成了,但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取得应得的劳务工资。

    为了维护我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把当时与我签订劳务协议的潢川籍工程分包者谷某起诉至潢川县人民法院。经由潢川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谷某应给付原告我劳务工资款91400.00元,判决生效之后我于2010年向潢川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我身体伤残,又居住偏远的湖北农村,行动不便,往来潢川的路途遥远,很不容易。可被执行人谷某,本身没有从发包方手中取得相应的工程款,还要自己出钱垫付21位农民工的拖欠工资,也很不易。虽然我们文化程度不高,但道理我们都懂。我知道,为了尽快办好这个案件,潢川县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付出了许多心血和汗水。

    我忘不了,每次我拖着伤残的身体来到潢川,潢川县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都对我热情接待,并嘘寒问暖;我忘不了,一次适逢阴雨天,执行局干警邬志江为了给我找一个安全、卫生、便捷的住宿地点,而弄得满身泥水,还未我垫付了房费,支付了生活费;我忘不了,为了从离城区偏远的执行局赶往所在的居住地点,在上下班途中的车上,潢川县法院执行局所有的工作人员挤挤挨挨,只为能够给我腾挪一个位置出来,好让我节省一点车费开支;我忘不了,潢川县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上下一心,为我的案件费尽了心思,想尽了点子,真正是为我们排忧解难。

    在跟潢川县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接触的这一段时间里,身为一个异乡人,我丝毫没有感受到身处异地的艰难,反倒是执行局法官的做法让我常常热泪盈眶,感激不尽。

    当执行款最后一笔款子打入我的账号时,我才想起,最后一次从潢川离开时,从邬志江法官手里暂借的200元路费还没有还…… 许多感激的话,真是说不完,就送一面锦旗聊表心意。

    一面小小的锦旗也许不能表达什么,但是从另一个方面体现了潢川县人民法院法官司法为民,传递了司法的温度。让我们21位农民工兄弟在这寒冷的冬季感受到一份温暖,一份温情!

                                                          讲述人:向裕连

责任编辑:zzc    

文章出处:潢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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