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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院长张社军参加信阳市法院“加强良性互动,促进司法公正”律师(潢川)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3-06-20 10:31:55



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


潢川县县委书记 赵亮


潢川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毛冠楠


潢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尹伟


律师代表 雷金柱发言

    6月18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到潢川参加信阳市法院“加强良性互动,促进司法公正”(潢川)律师座谈会。潢川县委书记赵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冠楠出席了会议,县法院、司法局领导及法院部门负责人,律师界代表参加了座谈,会议由潢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伟主持。

    座谈会上,律师代表们首先对信阳市两级法院召开律师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意见、建议的做法表示了赞赏。律师们就“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进一步保障律师辩护权、代理权”等问题进行了踊跃的座谈发言。会上,针对律师们在发言中提出的:诉讼中对外委托鉴定周期过长、立案材料审查过严、律师的代理及辩护意见的处理等问题,张院长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法院当前审判工作实际一一予以解答,真诚与律师们探讨交流,形成了民主开放、团结务实的良好座谈氛围。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冠楠就如何加强良性互动关系,强调了三点:即树立“律师兴则法治兴”这个理念;理顺“加强良性互动,促进司法公正”这个关系;找准“在依法的前提下共同合作”这个定位。同时,毛书记还对法官、律师们共同化解潢川的社会矛盾等工作作了总体安排。

    市中院张社军院长最后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法官要尊重、支持律师的劳动和工作,从推动法治建设的高度,加强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深入论述了三个围绕:一、围绕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提出三个观点:一是律师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法治建设进程中离不开律师;二是律师是公平正义的保障人;三是律师是社会稳定的促进者。二、围绕增强沟通,加强良性互动关系,明确三种关系:一是互相尊重,搭建健康互动平台;二是互相监督确保廉洁司法;三是互相支持,促进司法公正。三、围绕创新机制,加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创制五项设想:一是建立法官与律师正常沟通机制;二是建立律师评价法官的机制;三是建立法官与律师学术交流和业务研讨制度;四是建立从律师中遴选法官的机制;五是建立律师参与诉讼调解的制度。

    潢川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伟作表态发言,他表示,一定将律师代表们的中肯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归纳、梳理,对于能立即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切实抓好今天会议成果的落实。力争通过座谈会各位同志的共同努力,构建阳光、规范、健康、长效的良性工作沟通机制,携手促进司法公正,推进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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