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潢川县法院谈店法庭在院领导安排下,主动靠前,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妥善处理一起停尸闹丧事件,收到良好的效果,为当地乃至全县的平安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赵某(女)与张某系朋友关系(均未成年)。7月19日中午12时许,两人相约到位于潢川县上油岗乡四个台村小潢河与淮河交口处下河游玩,赵某不慎掉入深水处溺水死亡。事故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善后处理小组(潢川县法院谈店法庭为小组成员之一),公安机关也对该起事故进行了法庭鉴定,初步认定赵某为溺水意外死亡。
赵某父母均常年在外地打工,得到此事后悲痛欲绝,以其女儿死因不明为由拒不安葬,先后多次给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打电话、发信息,并组织众多亲友围堵乡政府大门,还称视处理进展情况将该事故发布在网上、报纸上等对外公布,用于炒作,以此向张某家属提出各种要求和向政府施压。由于天气炎热,死者尸体存放多天开始腐化,其家属情绪随时可能爆发。
时不等人,安全稳定是首要任务。谈店法庭在院领导安排和事故处理小组的领导下,不等不靠,主动靠前,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等多种方式详细向双方宣讲相关法律知识和规定,计算出死者赔偿标准和厘清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又积极给当地党委政府和工作组提供处理意见和建议,为领导最终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工作组的努力下,经过四天四夜艰苦细致的工作,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于23日凌晨2时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赔偿协议,赵某的尸体已及时安葬,张某的赔偿款也赔偿到位,此事得以圆满解决。(李忠 方志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