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一女子来到潢川县法院传流店法庭,哭诉了她的不幸遭遇。原来,该刘姓女子系潢川县传流店乡人,今年36岁。1996年元旦,其与同村的谈某结婚,婚后感情很好,并生育了一儿一女。不料,2000年年底,在《大河报》社打工的谈某却突然失踪,虽经多方查找,至今杳无音信。在漫长的等待中,刘某对谈某的出现已不抱任何希望了。思量再三,刘某于今年年初与公婆商量想再婚,但遭到公婆的坚决反对,为达到阻挠刘某再婚的目的,其公婆甚至不让刘某见自己的两个孩子。为此,婆媳之间经常发生争吵、厮打,刘某只好暂回娘家居住。可其娘家人觉得咽不下这口气,曾扬言组织亲属到男方家闹事。
法官听了刘某的哭诉后,为避免发生意外,当即联系了该村村支书一起前往其公婆家,现场宣讲了《婚姻法》结婚自愿、离婚自由原则,并指出暴力干涉他人婚姻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又向其公婆讲明儿子已失踪多年,儿媳是两个孩子的合法监护人,不能剥夺她对孩子的监护权;法官又向刘某指出,如果再嫁,必须通过法律程序解除与谈某的婚姻关系,否则要犯重婚罪。经过法官耐心地释法析理,公婆的心结终于被解开,表示不再干涉儿媳的婚姻,愿意把她当自己的女儿一样对待。刘某也表示,由于谈某是独子,以后她对公婆愿尽赡养义务。通过法官的诉讼外调解,一场家庭纠葛及时得到平息。
刘某的离婚事宜,也依法进入诉讼程序,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