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静有缘,名中有静,喜静、爱静。
宁静致远——静通平,心中无私便可平安;静通清,清白做人便可坦荡;静通明,廉洁自律便可威严。
法官——正义的化身、公正的使者、社会的良知。心中常怀“静”便可静心、律己、无欲。正可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由“静”生公,由“静”生廉,由“静”生严,静以修身,俭以养德。
作为法官,应当维护公平正义,处处为群众着想,常怀律己之心,常思公正之想,这样才能在处理案件中,公正为民,不偏不倚。如果利益薰心,私利为上或收受当事人的好处和贿赂,定会歪曲事实,不能秉公执法,最终使当事人蒙受不白之冤,这样便是无德。损人之事不能做,金钱贿赂不能拿,这样才能把握法官的职业操守,牢记法官的职业道德,做修身之人,做身正之人,做廉洁之人,做静心之人,做为民之人。
每当我看到一对对诉求离婚的夫妻和好如初;每当我看到一起起纠纷得到公正处理;每当我看到一件件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此时的心情无比愉悦,她胜过金钱、赛过美女、高过名利。“静”可修身,“静”将使我无怨无悔的做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官,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纷争。
常思心静德高美,心底无欲天地宽。闲暇之余, 掩卷深思——宁静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