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时空

审时度势化解困局 真心为民促成双赢

发布时间:2014-04-03 15:25:26


    近日,潢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快速审结了一起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安阳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通过我院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不仅全面促成了该案和解解决,而且深化了双方的进一步合作,受到了双方企业的一致好评,真正实现了两企业的双赢。

    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诉称河南安阳XX公司长期拖欠其货款260余万元,经多次催款无果,请求依法保护其企业的合法权益。河南黄国粮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潢川县重点民营企业,该公司业务遍及全国且信誉较高;同时该公司正在积极筹备企业上市工作,若外欠公司账目长期不回收,将会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工作。我院受理此案后,院长尹伟高度重视,安排我院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刘鸿军主审此案,并请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马克勤全程指导该案审理。马专委、刘庭长等合议庭成员放弃两个双休日,先后两次奔赴安阳与被告企业反复沟通,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通过说事实,讲道理,释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法官们的辛勤工作终于得到了被告企业的认可,并被法官们“真心实意为企业利益着想”的这份真情所打动,并主动提出与原告公司进行和解,保证在2014年4月底前给付所欠原告公司的全部货款及迟延利息,同时,被告企业为表示还款诚意,当即给付原告公司现金30万元。此举进一步得到了原告企业的谅解和信任,原告公司不仅表示对此案撤回起诉,还在法官们的见证下又签订了新的《买卖合同》,双方企业踏上了长期合作之旅,实现了两企业真正意义上的双赢。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共用9天时间,法官们用辛勤的劳动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又用“真心实意为企业办实事”的这份公心打动了双方企业,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还为两企业的进一步合作提供了延伸服务,促使两企业实现了双赢,奏响了“法官就是企业的贴心人”这一感人乐章。

文章出处:潢川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