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第十三届潢川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县会展中心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海文同志主持。
会上,潢川法院院长尹伟同志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八条规定,向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提请任命张扬等106人为人民陪审员的报告》,详实报告了该批拟任人员的情况。在经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计票表决后,潢川法院所提请的106位同志顺利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正式成为人民法院的陪审员。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周海文主任,对新任命的106位人民陪审员提出了殷切要求。
一是加强培训,要对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掌握刑、民、行政等类案件庭审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争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质。
二是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沟通,方便陪审员陪审案件,积极促进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业、专业等特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工作作风,人民陪审员要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参加庭审、评议等诉讼活动;要注重案件实效,积极提出建议,行使陪审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更好地促进审判民主与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