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正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潢川县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着重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的司法能力,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升人民群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思想先导,教育法官正确认识法院工作标准。针对近年来一些法官在“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一根本问题的指导思想上出现的偏差,而导致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如有的法官反映办了那么多案件、化解了那么多矛盾,群众仍有意见;认为案件处理得很公正,但群众就是不认可等落差。潢川县法院在主题实践活动中,首先教育干警深化对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的工作标准的认识,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
二是重心下移,用激励办法督促法官走出法庭。该院在修订2009年的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中把巡回办案率、调(和)解率以及人民法庭辖区群众满意度纳入对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的工作绩效考核,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每月通报考核结果。以此激励法官转变“坐堂问案”的审判作风,积极走出法庭,深入群众,巡回办案,锻炼做群众工作的司法能力。
三是形式多样,促进法官深入实践马锡伍审判方式。该院以全国法院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调解年”活动以及全市政法系统开展的“让人民满意”等司法活动为抓手,要求法官结合当地社情民情实际,深入实践马锡五审判方式,根植乡土,关注民生,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走群众路线的方法与具体国情、民情相结合,倡导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方便群众巡回审判、依靠群众注重调解的审判方法。
经过努力,潢川县法院审判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法官走出法庭就地办案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今年上半年,该院案件巡回审判率达56%,调解率达72%,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8%,无当事人赴省进京上访行为发生,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