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下午,我院在审判庭二楼会议室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会。县委第一督导组组长陟卡亚一行,我院中层以上干警及邀请的部分离退休老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刚主持。县委第一督导组成员出席会议,组长陟卡亚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刚详细通报了我院党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开展情况,陟卡亚组长和李刚副院长分别要求与会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我院“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与会人员现场填写评价表对三项10方面内容进行了评价。
陟卡亚组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他说:自3月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潢川法院按照省市委、县委的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坚持标准,注重实效,使“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活动成效显著。 陟卡亚指出,坚持开门搞活动、以群众是否满意来检验活动效果,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特点。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潢川法院领导班子“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进行群众评价。陟卡亚组长对群众评价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评价工作。开展“群众三评”是省委贯彻中央提出“开门搞活动”要求的具体行动,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让群众真正满意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宝贵经验。二是准确把握评价重点。此次群众评价的重点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边学边查边改三大项共10个方面内容。三是客观公正进行评价。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填写评价表,帮助县法院领导班子把问题找准找实,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评价会后,督导组针对我院学教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开展情况又进行了个别座谈,并对我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有针对性地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