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潢川法院关于涉军维权审判总体工作要求,谈店法庭扎实推进,创新工作模式,开展延伸服务,积极保障军人和军属的合法权益,为现役军人安心服役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015年6月,法庭接收一起普通的离婚案卷,在询问原告案情时,法官了解到当事人的小儿子王某某是现役军人,而且正在北京参加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的军事训练。
涉军无小事,军属权益应保障。为了不影响王某某的军事训练,案件承办人员一方面拟定案件审理思路:案件优先,快审快结,注重调解,案结事了。另一方面耐心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希望双方互谅互让,避免因离婚干扰到孩子的训练。在确认其父母确已无法共同生活后,承办人员第一时间与王某某联系沟通,并就其父母同意离婚事项征询其意见。
经过多次电话沟通联系,在了解当事人子女均担心其母亲离婚后的生活问题,承办法官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做原告工作,使其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并承诺为女方提供住房,并按月支付生活费,最大限度的保障女方的生活。在确认母亲离婚后生活有相应保障后,王某某通过书面意见同意父母离婚,承办人员又联系当事人的其它子女和亲属共同参加调解,最终双方在离婚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母亲也被其哥哥接到外地生活。
原本矛盾重重的离婚案件得以妥善调解,避免了对王某某的干扰和影响,使其能安心训练,以扬国威,也充分体现了我院用心用情用法做好涉军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