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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

2015年秋季开学第一堂法律课

  发布时间:2015-09-10 15:13:32





    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按排和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在全县中小学开学之即,潢川县人民法院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2015年9月7日和8日,院长尹伟带领少年庭同志先后到地处城乡结合部、农民工子弟较多的潢川县一中、五中开展"2013年秋季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受教育学生达七千多人。

    在潢川五中院长尹伟首先做法制报告,报告以培养未成年人法治思维、法律意识为主题,要求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要学法、知法,要依法办事,用法律保护自已。少年庭副庭长董飞同志以“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院园安全防范”为主题为两校学生做法制讲座。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以案说法,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紧紧围绕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问题,告诫同学们应克服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网吧等9种不良行为和9种严重的不良行为,并分析了这些行为的严重后果惯。还给同学们介绍了预防性侵、意外伤害、交通安全等知识,提高同学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生动的案例、亲切的语言、殷切的希望引起同学们共鸣。老师们认为以案说法形式很生动,学生容易接受。表示以后多合作,开展法制教育,共同努力,共建和谐、安全校园。

责任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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