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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引纠纷 田间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16-05-23 08:35:43





    2016年5月19日下午,谈店法庭工作人员冒雨深入谈店乡牌坊村,顺利调解了王氏两兄弟间一起相邻环境污染纠纷案。

    被告王某林在养鸭时排放的污水流经王某国农田边的沟渠,影响了田间的农作物生长,王某国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林停止排放污水,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谈店法庭在接到案件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纠纷发生地,深入到田间地头,开展纠纷调查,有针对性地分别找两家当事人个别谈话,做调解工作;在详细了解案件的情况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及相关邻居共同调解。在面对面调解中,法官们认真宣讲了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的政策精神,国家制定的有关处理相邻污染环境问题的法律规定,经过两个小时的反复劝说及法制教育,最后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原告主动申请撤回起诉,成功化解了邻里纠纷。

    农村污染纠纷具有特殊性,在解决农村相邻污染纠纷过程中,谈店法庭坚持与当地镇(街)、村委会携手,请乡镇干部和村负责人共同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参与解决纠纷,增强了调解的说服力,取得了较好效果。

责任编辑:陈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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